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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水稻国家公园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5-02-0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工作要求,促进南繁育种成果转化,加快水稻新品种迭代更新,推动水稻单产提升和稻米产业提档升级,海南省种子总站计划继续实施“水稻国家公园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项目”,现对项目服务商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水稻国家公园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

  二、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合同签订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预算金额:169万元(为本年度省级财政二下审核数,具体以财政下达资金为准)。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配合省种子总站做好三亚水稻国家公园国家农作物展示评价基地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按照省种子总站要求在三亚水稻国家公园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种植。1年2季,每季面积120亩,2季品种数量不少于400个;

  (三)按照省种子总站要求对种植的水稻新品种进行数据采集、记录及分析,包括生育期、整齐度、抗病性、产量等内容,完成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总结报告;

  (四)配合省种子总站组织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评价观摩会、开放日等相关活动;

  (五)协调三亚市海棠区、三亚水稻国家公园做好种植基地的用水用电,地力提升等工作。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明确具体实施团队,团队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组成数量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

  (五)具有承担水稻展示评价种植相关项目的经验;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可以转包、分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七)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八)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九)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十)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所提供的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存。

  七、评定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1月26日

  (二)报价地址:海南省现代农业中心704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6号)

  (三)报价方式:将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盖章或签字,于2025年1月26日17:30前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站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服务商与海南省种子总站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海南省种子总站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次项目预算最终以财政厅批复资金数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子硕

  联系电话:0898-65363216

  监督电话:0898-65343126

  特此公告。

  

  海南省种子总站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报价材料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团队技术水平(10分)

  /

  1

  拟安排的项目主持人情况(仅限1人)

  5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水稻品种展示类似项目的经历,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

  1.曾主持类似项目,得5分;

  2.曾参与类似项目,得2分;

  3.未参与或主持类似项目,不得分;

  以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参与或主持项目证明。

  

  2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主持人、技术负责人除外)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中,1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1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1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以此累加,满分5分。

  以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二

  技术方案(40分)

  /

  1

  实施

  方案

  4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时间和人员安排、资金使用、预期成果等)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内容详实,技术路线可行,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详尽并具有可操作性,资金支出合理、预期成果完整的得40分;

  2.方案内容比较详实,技术路线比较可行,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比较详尽,可操作性较强,资金支出较合理、预期成果比较完整的得30分;

  3.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技术路线基本可行,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基本合理,资金支出基本合理、预期成果基本完整的得20分;

  4.方案内容不太详尽,技术路线欠缺可行性,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欠缺合理性,资金支出欠合理、预期成果欠缺完整性的得10分;

  5.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背景分析、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时间和人员安排、资金使用、预期成果等内容,每缺一项扣6.6分,扣完为止。

  

  三

  业绩实力(20分)

  /

  1

  相关业绩材料

  20

  投标人近两年承担过市县级以上类似项目,具有实施经验的,每个项目得分5分,最高得20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书或立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同等条件下国家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建设运营单位优先。

  

  四

  投标报价(30分)

  /

  

  项目报价函

  30

  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超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二位小数)。

  

  总分

  100分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501/t20250121_3806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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