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创业支持 >农村宅基地的三大变化

农村宅基地的三大变化

时间:2021-05-17  来源:  作者:

  土地是千百年来农民生存的根本,现在农民的土地分为两种,即宅基地和承包地,承包地是用来种地的,而宅基地则是用来盖房子的。由于承包地目前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长时间都不会有变化,而宅基地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关注宅基地。宅基地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使用的,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当户主年老去世后,可以由同一户的子女来继承,更换户主即可。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宅基地是不能由子女继承的,农村人要注意。

  一、子女户口不统一

  有些家庭孩子特别多,这些孩子一部分是农村户口,另一部分是城镇户口,出现这种状况时,那就只有农村户口子女可以继承了。因为按照现实原则,农村子女有优先继承权,所以城市子女是没有办法继承的,毕竟他们户口已经迁离农村了。

  二、宅基地荒废时间太长

  有些人搬到城市去后,就忽略农村的宅基地了,因为大家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农村,甚至一次都不回来,所以这就导致宅基地一直荒废。等到宅基地荒废时间超过两年时,大家就没有办法继承宅基地了,原因是在宅基地的房屋已经倒塌了,子女没有修建房子权利,这个时候只能放弃继承。

  三、违法建筑

  这点大家并不陌生,有部分农民在建造房子时,直接把房子建造在了耕地上,这就导致房子属于违法建筑。因为这种现象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农民房子要被拆掉,这个时候子女当然没有继承权了。除了没有继承权外,子女们还不能继承相应房屋,毕竟房屋是违法的。

  四、分户家庭

  虽然大多数独生子家庭不会分开过,但有些家庭为了整体环境考虑,也会分开生活。出现这种情况时,子女就没有办法继承父母的房屋了,因为现在是一户一宅,所以子女继承父母房屋时,就属于违法规定了,因此子女没有办法直接继承。


相关文章

热点关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美丽乡村在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国生态农业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美丽乡村在线网 mlxc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